◆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府直属部门,各省、直辖市于2018年10月陆续挂牌成立,加挂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组织架构:省、直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无下设分支机构。

★主要职能:服务+协调+管理,主要如下:

(1) 组织、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辖区内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 负责对"7+4"类机构实施监管,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7类机构;"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4类机构。

(3) 拟订地方资本市场培育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协调、培育、推动企业改制上市。

(4) 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起草金融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5) 承担与辖区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监管范围:省、直辖市辖区金融业,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监管方式:组织、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监管工作;对类金融机构进行准入、监管和处罚。

★职能转变解读:2018年机构改革将各省、直辖市金融办改成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进行组织架构调整。以前金融办主要职能是协调。地方金融监管局从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到省政府直属机构,权力更大,从原来的社会服务机构上升为具有国家管理权限的部门,级别更高,独立性更强,拥有行政权力,可以对类金融机构进行准入、监管和处罚。由"办"到"局",职能由"服务+协调"转向“服务+协调+管理”。

◆ 市县金融办:代表地方政府负责金融监督、协调、服务的办事机构。

★组织架构:市县金融公,乡镇政府无金融办。

★主要职能:在党委、政府授权下,规划地方金融发展和地方金融生态建设;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监管范围:市县辖区金融业,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监管方式:组织、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金融管理工作;受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由地方金融监管局业务指导。

◆异同点概括:

◆相对地方金融监管局而言,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属中央金融监管机构。

◆各省、直辖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市县金融办属地方金融管理部门。

◆中央金融监管机构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县金融办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各机构监管总目标一致,都是为了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

◆各机构组织架构不同,监管职能不同,监管范围、监管方式不同。

◆人民银行履行宏观审慎管理职责,银保监履行微观、行为监管职责。

◆人民银行牵头拟订或建立的法律、法规、制度:

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

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

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和并表监管,视情责成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牵头组织制定实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

◆银保监会参与起草、拟订或制定的法律、法规、制度:

参与拟订金融业改革发展战略规划,参与起草银行业和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以及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起草银行业和保险业其他法律法规草案,提出制定和修改建议。

依据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制定银行业和保险业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规则。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其他类型机构的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制度。

◆地方金融监管局依据银保会制定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其他类型机构的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开展监管工作。

◆监管体系改革目的:为了避免重复监管和监管空白并存状况,让监管到位、不缺失。

转发:三姐学金融返回搜狐,查看更多